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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可以保外就医
- 1条回复
- 老公因一起“聚众斗殴”案致对方轻伤,自己也是轻伤(评为八级伤残),现在被判3年2个月。之前是取保候审,到期后又是监视居住,于2014年3月4日收监了,3月10号判的刑。我是想问:我老公因打架右手和右脚都骨折安有钢板,于2013年11月出车祸致左腿骨折,安了钢钉,收监的时候都是拄的拐仗进去了,他这种情况可以保外就医吗?或者是有没有其他的办法能让他在外面养伤?该走哪些程序?
- 咨询日期:2014-04-08 点击回复
- 回复日期:2014-04-08
- 1楼
- 律师回复:根据司法部、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印发《罪犯保外就医执行办法》的通知,已被判处无期徒刑、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在改造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准予保外就医:
(一)身患严重疾病,短期内有死亡危险的。
(二)原判无期徒刑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后减为无期徒刑的罪犯,从执行无期徒刑起服刑七年以上,或者原判有期徒刑的罪犯执行原判期限(已减刑的,按减刑后的刑期计算)三分之一以上(含减刑时间),患严重慢性疾病,长期医治无效的。但如果病情恶化有死亡危险、改造表现较好的,可以不受上述期限的限制。
(三)身体残疾、生活难以自理的。
(四)年老多病,已失去危害社会可能的。
下列罪犯不准保外就医:
(一)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罪犯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的;
(二)罪行严重,民愤很大的;
(三)为逃避惩罚在狱内自伤自残的。
对累犯、惯犯、反革命犯的保外就医,从严控制,对少年犯、老残犯、女犯的保外就医,适当放宽。
按照你所说的情形,如果你老公确实生活不能自理有没有不准保外就医的请款,那么是可以申请保外就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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