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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期盼两年的污染环境罪司法解释终于面世,其详细程度令人瞩目。一个公安、司法强势介入的治污重典时代似乎已来临。这道“尚方宝剑”是如何铸造?详细的量刑数据又是如何出炉?掌声背后还有哪些争议?环保重典还会遇到哪些障碍?

      “没打雷就暴雨”

      2013年5月6日,一辆槽罐车把约15吨来自长沙的剧毒废水倒进株洲的一个下水道。一个月后,3名嫌犯被批捕,罪名是“污染环境罪”。

      这起湖南省首例“污染环境罪”案件,其批捕日期比环境污染刑事案件的最新司法解释还早四天。

      6月18日,最高法、最高检发布了《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列举了认定“严重污染环境”的十四项标准,其详尽之极,为外界瞩目。

      比如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三吨以上的;致使公私财产损失三十万元以上的;致使三十人以上中毒的。

      这是对两年前刑法修正案(八)中的污染环境罪“严重污染环境”表述的进一步细化。

      “解释”出炉之快、规定之具体,甚至超出许多环境司法推动者的想象。“我们习惯了雷声大雨点小,没打雷就暴雨的情况十分罕见。”中华环保联合会(以下简称联合会)环境法律中心督查诉讼部部长马勇称。

      2013年5月,就在“解释”出台前几天,联合会接到了“紧急作业”,从该会法律中心“环境案件库”中,提交一批环境污染相关案例,服务于“解释”出台。

      不过,联合会的参与到此为止。没有获邀参会,也没被书面征求意见,与惯例大相径庭。

      据有关部门透露,“解释”得以适时出台,这“临门一脚”还不仅仅是民间呼吁之功。

      以“两高”名义颁布的司法解释,牵头协调的是中央政法委机关,具体的文案起草由最高法为主,最高检、公安部和环保部除了参与提供意见之外,还汇总了近年侦办的代表性环境犯罪案件。“解释”发布当天公布四个典型案例。

      “解释”之所以能迅速出台,“实际上是中央和国务院主要领导关心推动的。”一位参与者更是直接将这种“自上而下”的做法,视作新任领导人兑现对民生问题的施政承诺。

      据悉,2013年3月的全国“两会”之后,针对食品安全和环境污染问题,中央领导指示要采取有重点、有力度、有成效的整治行动,抓紧制定司法解释。

      高层意志的效率很快显现。由中央政法机关组织、协调各部门仅一个月后,5月3日“两高”就发布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的司法解释。

      五天后的5月8日,最高法、公安部和环保部就接到了会议通知。“5月9日当天就开会了,当时会上就说(“解释”)一个月就要出台。”

      这似乎宣告环境污染案件进入了重典时代。“尚方宝剑”出炉仅两周,全国各地公检法和环保部门培训、宣教动作不断。公安部、最高检也先后公布了2013年以来环境污染刑事案件、渎职案件的数量和特征。截至发稿,公安部、最高检尚未接受南方周末记者采访,但目前公开信息之密集,外界已听到了环保重典的霍霍磨刀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