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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海宁市人民法院开展知识产权审判工作新闻发布会
  • 发布日期:2014-03-20 浏览次数:1445 次
  • 各位来宾、各位新闻界的朋友:
    大家下午好!
    首先我谨代表海宁市人民法院向一直以来关心、支持法院工作的各新闻媒体和来宾表示衷心的感谢!下面,我就海宁法院开展知识产权审判工作的相关情况向大家作一介绍。
    一、海宁市知识产权发展的基本情况
    海宁市地处浙江省北部,杭嘉湖平原南端,东距上海120公里,西与杭州接壤,总面积700.5平方公里,下辖8镇,4个街道,3个省级经济开发区,户籍总人口65万。改革开放以来,海宁经济快速发展,各项社会事业全面进步。先后被命名为全国、全省科技工作先进县(市)、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国家级生态示范市,浙江省首批小康县(市)、省级示范文明城市、省首批平安县市、省教育强市、省体育强市等称号
    海宁区域经济特色明显,是浙江省科技厅批准的区域支柱产业共性技术攻关试点县市,已拥有两家国家级高新技术特色产业基地、一家省级高新技术特色产业基地,是著名的“中国皮革之都”、“中国纺织产业基地市(县)”、“中国经编名城”。目前,有享受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高新技术企业37家。
    在推进经济建设和科技进步的同时,海宁市委高度重视知识产权工作,始终把知识产权摆在重要的战略高度来认识。通过几年的努力,全市的知识产权意识明显增强,专利申请、授权量逐年提升。2003年至2009年专利申请量达5599件,专利授权量3672件(其中发明74件),拥有各级专利示范企业62家,其中,国家级知识产权试点单位1家,省级专利示范企业8家,嘉兴市级专利示范企业23家,海宁市专利示范企业30家;全市注册商标总量达到5409件,拥有中国驰名商标22件、省著名商标36件、嘉兴市著名商标109件。
    2008年12月,海宁市被列为浙江省知识产权示范创建市,为此海宁市出台了《海宁市省级知识产权示范创建市工作实施方案》,把海宁市人民法院作为完善执法协调工作机制的责任单位之一。为给海宁经济和科技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由我院管辖一审知识产权案件,发挥司法保护知识产权的主导作用,显得尤为需要。
    二、开展知识产权审判的前期准备工作
    2009年初,海宁法院开展了管辖和审理知识产权案件的相关筹备工作。一是抽调年轻业务骨干参加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组织的知识产权审判业务培训,培训人员均达到研究生学历,确保审判队伍高素质。二是组织专门人员对海宁辖区内知识产权状况进行了调研摸底。走访了拥有驰名商标的相关企业,对其商标的保护现状作了初步了解。对海宁家纺城内的生产经营户就窗帘布艺的花纹图案等著作权保护情况进行了调查,听取著作权保护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以及意见和建议。三是于2009年6月12日向上级法院提交了《关于请求指定海宁市人民法院管辖一审知识产权案件的报告》。
    经逐级上报,2009年9月,最高人民法院作出同意指定海宁法院审理部分知识产权纠纷案件的批复,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同时下发通知,明确自2010年1月1日起,海宁法院可以审理发生在本辖区内诉讼请求或争议标的在人民币500万元以下的知识产权纠纷案件,但有五类案件除外,具体为:专利、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纠纷和驰名商标认定案件以及涉外知识产权案件。去年,经海宁市编委批复,同意我院增设民事审判第三庭,专门审理上述一审知识产权案件。
    三、审理知识产权案件的工作思路
    知识产权民事审判工作对于海宁法院来说是一项全新的工作,海宁法院将严格按照省高院提出的“积极支持国家创新体系建设,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为技术创新和科技成果产业化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的总体要求,依法公正审理相关知识产权纠纷,切实保护知识产权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主要工作思路是:
    (一)确保知识产权审判工作的公正高效。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一般都具有持续性,要求法院尽可能在较短的期限内解决纠纷,使被侵害人在最快的时间内得到有效的司法保护。在提高审判效率的同时必须要确保审判质量和实体公正。案件公开审理的,允许符合条件的公民参加旁听,既发挥人民群众对司法机关的监督作用,又起到良好的宣传作用,增加普通民众对保护知识产权重要性的认识。我们还将适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相关部门领导,如工商部门、文化管理部门等参与著作权纠纷和商标权纠纷案件的庭审旁听,充分听取相关部门、专业人士对知识产权保护的建议和意见。其次,诉讼调解作为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的重要方法,将始终贯穿于知识产权案件的审理,我们将尝试邀请相关部门和行业协会的有关专家参与诉讼调解,促使当事人从矛盾对抗走向和解乃至合作发展。
    (二)邀请专业人士参与知识产权案件的审理。鉴于知识产权案件中涉及的争议问题专业性较强,我院将逐步从专门从事商标代理、著作权代理等机构以及科技局等相关部门中,选择、邀请符合条件的人员,报市人大常委会任命为人民陪审员,参与知识产权纠纷案件的审理,以满足知识产权审判工作专业性较高的要求。
    (三)不断提高审理知识产权案件的业务技能。通过参加上级法院组织的业务培训,开展知识产权纠纷的调研,总结审判经验,去上级法院锻炼学习等方式,努力提高办案人员的业务素质,建立起一支与知识产权保护发展相适应的专业性法官队伍,夯实我院知识产权审判的队伍基础。
    (四)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的互动协作。知识产权的司法保护仅仅是知识产权保护链中的一环,更多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由相关行政职能部门担任。因此,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必须融入到国家知识产权保护体系中,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与合作,如在商标权纠纷案件中,相关侵权产品往往是工商部门首先采取了扣押措施,在涉及音像文化产品的著作权纠纷中,往往是文化管理部门采取了强制措施,这就需要司法部门与行政部门之间保持信息畅通,加强互动协作,确保对知识产权更快、更好、更有效的保护。
    (五)加大对知识产权保护的宣传力度。在具体案件审理中,我们将选择具有典型意义或有较大影响的案件,与新闻媒体协作,通过电视直播、网络直播等方式,公开庭审过程,扩大知识产权保护宣传效果,增强相关人员的维权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在适当的时候,将针对知识产权纠纷高发的领域,组织相关企业负责人,进行知识产权法律知识培训或讲座,通过典型案例,进一步提高相关企业人员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预防和减少知识产权纠纷。
    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在海宁才刚刚起步,任重而道远,海宁法院将致力于知识产权审判工作的改革与创新,充分发挥保护知识产权、激励自主创新、维护公平竞争的司法职能,为营造我市公正、高效、权威的知识产权保护环境作出应有的贡献。
    各位新闻界的朋友们,以上是海宁市人民法院着手开展知识产权审判工作的相关情况,希望通过这次新闻发布会,能够让在座的各位更清楚地了解海宁法院对知识产权案件的受理范围以及今后审判工作的主要方向,并希望通过你们的大力宣传,进一步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司法保护意识,打造出我市的知识产权保护品牌。最后,祝各位来宾、各位新闻界的朋友们身体健康、万事如意!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