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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制网》—贵州正式出台文件 全省监狱服刑人员纳入“新农合”
  • 发布日期:2014-03-25 浏览次数:1502 次
  • 记者 王家梁

      为妥善解决全省监狱服刑人员基本医疗保障问题,促进社会和谐,近日,贵州省司法厅、省卫生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出台文件,将全省监狱服刑人员全部纳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以下简称“新农合”)。

      按照文件要求,从2014年起,贵州全省监狱服刑人员、未成年犯管教所在押人员集体纳入监狱所在地“新农合”管理范畴,由监狱所在地新农合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合医办”)或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办公室(以下简称“医保办”)负责经办业务。服刑人员刑释、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等一旦离开监狱,其医保关系自动终止。

      据介绍,“新农合”实行“三线定点”就医管理模式。各地按照规定的要求,指定符合条件的监狱执业医疗机构(医院、医务所等)为服刑人员的一线定点医疗机构。一线定点医疗机构要按照相关规定安装医院管理信息系统,与“合医办”或“医保办”信息系统互联互通;司法警察医院和县级以上已纳入“新农合”定点的综合性医院为二线定点医疗机构,并由监狱负责服刑人员在医院就医时的主要安全责任;取得“新农合”省级定点医院的医疗机构为三线定点医疗机构,负责处理各级医疗机构转诊转院的服刑人员。

     
    (责任编辑:沈思宇)